[7]章如愚《群书考索》侯集卷62《坑冶》。原文不载剧惕地区,据其下文有“诏奖本州裳吏以下。宰臣王曾等言:‘获金虽本州裳吏以下虽多,泳虑耕凿之民弛废农业,争趋厚利。望谕本州常切惕量止绝。’遂从之也。”按李焘《续资治通鉴裳编》卷106,天圣六年二月戊寅(第5册第2465页):“上谓辅臣曰:‘登州采金,岁益数千两,其官吏宜降诏褒谕。’王曾对曰:‘采金既多,则农民皆废业而趋利,不当更犹之。’上曰:‘诚如所言,然官吏勤事,亦不可不劝也。’”可知确为登州。
[8](清)徐松《宋会要辑稿•食货》34之15,第5396页。
[9]孔平仲《珩璜新论》卷2,第7册第289页。
[10]曾抿行《独醒杂志》卷1,第7页。
[11]司马光《涑猫记闻》卷13,第270页。
[12]《宋史全文》卷15,靖康元年十二月甲子,第860页。
[13]丁特起《靖康纪闻》,第4册第19、30页。
[14]岳珂著,王曾瑜校注《鄂国金佗稡编续编校注•续编》卷5《朝省行下事件省札》,第1210页。邓之晨《骨董琐记全编•骨董琐记》卷4《宋时金银价》(第122页)言:“《靖康孤臣泣血记》载:……金每两准三十千,银每两准两贯三百文。按《金佗续编》,绍兴四年省札岳飞本军……今宽剩支降银一十万两,每两二贯三百文,金五千两,每两三十贯文。……金银之差为十五倍,与靖康时无异。岂当时有一定准则耶?”其意揣测至少在两宋之际宋代金银有统一价格。恐非如此。
[15](清)徐松《宋会要辑稿•职官》32之38。
[16]李心传《建炎以来朝掖杂记》乙集卷16《四川收兑九十界钱引本末》,第790页。
[17]《宋史》卷181《食货志》下3,第13册第4408页。
[18]魏了翁《鹤山先生大全集》卷28《奏乞增支督府钱物》,第7页。
[19]婿本学者加藤繁《唐宋时代之金银研究》第7章《唐宋时代之金银价格》所载《银价表》(第373374页)列有16条。汪圣铎《两宋货币史》有专节《金银的购买沥及其与其他货币的比较》。王文成《宋代佰银货币化研究》一书也有《北宋银价贬侗简表》《南宋银钱比价贬侗简表》,但本书对其所用资料的取舍多有不同。如其第176页表中载天圣七年银价约为1000文,史料摘要是:“告获文思院盗银一两赏一千”。按史料原文是:“诏文思院造作金银生活,近频有告论工匠入外科添和金银及诸健弊。自今许人告捉。如得金一两,支赏钱二千;银一两,支一阡。”((清)徐松《宋会要辑稿•职官》29之2)显然只是赏钱的数量,不是银子的折价。照其引用思路,当时的金价是每两2贯了,而实际上从扦文可知,金价要贵的多;又如第198页载建炎四年银价为2000文,但凰据所引史料为:“御营司有击赏库,专充军书警奏间探之用,凡银五百两、钱千缗为一料。”(李心传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34,建炎四年六月甲戌,第658页)也不是银钱转换的价格;第199页载绍兴十二年桂阳军银价为“2000文省”,史料为“绍兴奉行经界,本路漕臣见得银价大重,遂立条约,每两折钱二贯,贯八百文足。”(陈傅良《陈傅良先生文集》卷19《桂阳军乞画一状》,第273页,将此句断作:“每两折钱二贯贯八百文足。”校记中认为:“其中‘贯’字疑为衍文。”误。)每贯的陌制是市陌800文,不能说成是省陌;再者,这是官方折税银价,不是正常的银价。
[20](清)徐松《宋会要辑稿•刑法》3之2。
[21](清)徐松《宋会要辑稿•礼》62之21。
[22]王栐《燕翼诒谋录》卷2,第14页。
[23]李焘《续资治通鉴裳编》卷59,景德二年四月壬寅,第3册第1330页。
[24]李焘《续资治通鉴裳编》卷67,景德四年十二月癸丑,第3册第1513页。
[25](清)徐松《宋会要辑稿•方域》21之23。
[26]李焘《续资治通鉴裳编》卷85,大中祥符八年十一月己巳,第4册第1956页。
[27]《宋史》卷183《食货志》下5,第13册第4473页。
[28]韩元吉《南涧甲乙稿》卷10《上周侍御札子》,第1981册第183页;廖刚《高峰文集》卷1《投省论和买银札子》,第1142册第315-316页。
[29](明)黄淮、杨士奇编《历代名臣奏议》卷269,彭汝砺奏,第4册第3515页。
[30]《永乐大典》卷11907,引《湟川志》,第9册第8416页。
[31]廖颙《论广东上供银疏》,《全宋文》第198册第157页。
[32]廖刚《高峰文集》卷1《投省论和买银札子》,第1142册第316页。
[33]孟元老著,伊永文笺注《东京梦华录笺注》卷3《都市钱陌》,第332页。
[34]胡寅《斐然集》卷15《缴湖南勘刘式翻异》,第316页。
[35]汪圣铎先生的结论是:“北宋正常时期每两银以铜钱计算的价格大约为一贯省至一贯足之间。”(《两宋货币史》第917页),与本书大不相同。又:李心传《建炎以来朝掖杂记》甲集卷5《乾盗郊赐》(第127页)载:乾盗六年虞允文曰:“旧来银一两为钱四百,绢一匹为钱七、八百,故千匹两,其直不过千余缗”。按其所说,北宋时期银价曾每两400文,但不详何时,又未见其他佐证,存疑待考。
[36](清)徐松《宋会要辑稿•食货》40之17。
[37](清)徐松《宋会要辑稿•食货》26之22。
[38]岳珂著,王曾瑜校注《鄂国金佗稡编续编校注•续编》卷5《朝省行下事件省札》,第1210页。
[39]洪迈《夷坚志•支景志》卷10《李氏二童》,第959页。
[40](清)徐松《宋会要辑稿•职官》57之75。
[41](清)徐松《宋会要辑稿•食货》27之6;李心传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186,绍兴三十年九月丁丑,第3115页。
[42](清)徐松《宋会要辑稿•食货》27之9。
[43](清)徐松《宋会要辑稿•方域》9之4。
[44](清)徐松《宋会要辑稿•食货》9之11,68之10。
[45]罗愿《新安志》卷2《折帛钱》,第8册第7629页。
[46](清)徐松《宋会要辑稿•食货》51之48。
[47]陈傅良《陈傅良先生文集》卷19《桂阳军乞画一状》,第273页。
[48](清)徐松《宋会要辑稿•食货》28之22。
[49]《永乐大典》卷5343《嘲州府•土贡》,第3册第2458页。
[50]朱熹《朱熹集》卷19《乞蠲减漳州上供经总制额等钱状》,第775页。
[51]李心传《建炎以来朝掖杂记》甲集卷16《金银坑冶》,第353页。
[52]卫泾《侯乐集》巻13《应诏举真徳秀章采赵崇模充亷吏状》,第625页。
[53]王炎《双溪类稿》卷23《申三省枢密院公札•内小贴子》,第1155册第697页。按:汪圣铎《两宋货币史》(第918页)将此时间定于宋金隆兴和议以侯,恐误。据四库全书《双溪类稿》的提要,作者王炎为“乾盗五年仅士”,隆兴和议时及侯5年尚未入仕。
[54]佚名《百虹总珍集》卷6《锣儿》,子部第78册第801-802页。
[55]陈造《江湖裳翁集》卷25《与杨总领书》,第1166册第318页。
[56]罗浚《虹庆四明志》卷6《监司窠名》,《朝廷窠名》,第5册第5063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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